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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双保险”让种粮大户敢作能为

时间:2015-03-09 14:26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 点击:
3月3日,年还没过完,南昌县广福镇南溪村种粮大户熊远俊已经为农资采购的事忙开了。今年48岁的熊远俊2010年开始大面积种田,面积200亩。由于所承包的农田地势低洼,去年他的200亩

3月3日,年还没过完,南昌县广福镇南溪村种粮大户熊远俊已经为农资采购的事忙开了。今年48岁的熊远俊2010年开始大面积种田,面积200亩。由于所承包的农田地势低洼,去年他的200亩早稻、50亩晚稻受淹减产。不过好在除了政府“兜底”给农民办的政策性保险,熊远俊还在南昌县出台水稻种植商业性保险的第一年,给200亩水稻购买了商业性保险。去年一年,熊远俊通过保险公司获得了保险理赔款49742.85元,其中商业性水稻保险理赔款35530.61元。

“靠天吃饭”是千百年来农业生产的不变法则。近年来,由气候变化引发的自然灾害日益频繁,直接影响到了农业生产的开展。为给粮食生产寻找一个增强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提高灾后恢复生产能力的有效办法,我市2007年全面启动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以财政补贴的方式,给农民提供一份减少灾害损失的保障。随着政府财政支农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市农民从事粮食生产的积极性逐年增加。

南昌县塔城乡芳湖村村民陈云华在今年春耕备耕之际,专门跑了趟农村保险服务站,购买了水稻政策性保险和水稻商业性保险两个险种。他说:“我承包的160亩地是低洼田,雨季易涝,旱季易旱,耕种风险很大。买了保险,心里踏实多了!”

陈云华的一句“踏实”道出了南昌县不少种粮户的心里话。2014年,南昌县组织开展农业种植保险制度改革,一方面,县财政再次提高政策性水稻保险的县财政补贴部分标准,在中央、省财政保费补贴不变的基础上,县财政保费补贴由政策规定的5%(0.6元/亩),增加到35%(4.2元/亩);另一方面,南昌县出台《现代农业示范区保险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实施水稻商业性保险,这样一来,农民种田有了“双保险”。

据了解,在南昌县水稻保险责任范围中,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和旱灾等自然灾害。2014年,早稻成熟期间,南昌县遭遇暴风雨灾害,全县低洼田地遭到不同程度影响,农户苦不堪言。除自然灾害外,稻瘟病、纹枯病、螟虫等8种病虫害也在保险责任内。2014年,晚稻生长后期,塘南镇发生区域性螟虫灾害,全镇2283户农户的17547亩晚稻受灾。然而,135.49万元保险理赔款为广大受灾农户减少了不小损失。

南昌县农业局粮油站站长熊多根告诉记者,去年该县共有44个种粮大户购买水稻种植商业险,总面积12692.13亩;去年该县农田受灾面积3648亩,涉及农户31户,全县种粮大户共获得水稻种植商业险理赔款51.99万元,加上覆盖全县的政策性水稻险理赔款,全县农民去年共获得水稻保险理赔款877.66万元。

南昌县泾口乡种粮大户陶成标,是受益于水稻种植“双保险”的种粮大户。去年因为罕见的稻瘟病袭扰,陶成标水稻种植大面积减产,但通过“双保险”,他获得了总共6万多元的理赔款,“恢复元气”的速度快了很多。“今年县里的水稻保险又有新的‘动作’,不仅商业性保险继续搞,而且政策性保险除了原有的200元/亩这个险种,还新推了300元/亩的险种。”陶成标说,“对我们种粮大户来说,这都是好消息。在过去说起来就怕的天灾虫害面前,我们应对的底气更足了!”

南昌县农业局副局长龚宏伟说:“为做好水稻保险保障工作,全县共建立了农村保险服务站16个,聘请农业保险工作协保员261名,组建了水稻灾害损失专家鉴定小组,初步建成了覆盖全县的水稻保险保障体系,进一步服务‘三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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