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污染防治方面,计划要求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 同时,计划提出了“先行区”的概念,建设综合防治先行区。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综合考虑区域代表性、土壤污染类型、地方政府积极性等因素,确定在浙江台州、湖北黄石、湖南常德、广东韶关、广西河池、贵州铜仁等6市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并已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 “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加强对先行区建设情况的评估检查,督促有关地方按时完成建设工作。”上述负责人说。(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