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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1-20 21:02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 点击: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食安委、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食品安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公众的食品安全教育,普及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食安委、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食品安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公众的食品安全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切实营造公众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加全民食品安全、科学消费、社会监督意识,确保我市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经研究,市食安委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知识竞赛这种广大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深入实施,推动各行业食品安全规范管理。

二、举办单位

主办:柳州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柳北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三、竞赛形式和内容

)上下载。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初、决赛赛时间:11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法

人,队员3人。填报名表(见附件)于1020日前报市食安委办。

六、竞赛规则

本次知识竞赛设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三种题型。每个参赛队基础分为100分,答题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题错或不回答的,将不得分或扣分。

七、竞赛要求

(一)各参赛队应在竞赛开始前15分钟到赛场签到,竞赛开始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

(二)各参赛队要做到讲文明、守纪律,听从指挥,服装整齐。

(三)参赛队员回答问题时,声音要洪亮、答题完毕要说“回答完毕”,回答不出要说“放弃作答”。

(四)场上参赛队员必须服从主持人的裁决,如有争议问题由竞赛评委会仲裁组裁决。

(五)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

八、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食安委及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知识竞赛活动,确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确保本次竞赛活动顺利开展。

(二)认真准备,积极参与。各县(区)食安委及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居民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和居民的积极性,使他们主动参与到保障食品安全行动中来,为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柳州市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报名表

 

             柳州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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