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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论文

时间:2015-01-16 11:49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 点击:
中小型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论文摘要:普通大众也要重视起来,加强自身保护意识,不要贪图一时的美味和便宜而损害

中小型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论文

2015-01-14 17:35 来源:食品安全论文 有人参与

一、上海市中小型餐饮行业现状

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发展的转型时期,食品安全问题同样面临着上下游相关产业密集、涉及到的问题面广复杂,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长期积攒的问题,需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储存流通、餐饮服务乃至监督管理、舆论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共同努力。其中,消费者建立起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科学认识,进而培养出理性消费的习惯,无疑会对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食品和饮料行业是传统行业如餐饮、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大市场,快速增长的发展速度、广泛的影响和高就业吸纳能力受到广泛的关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组织管理、体系建设、监测实施及质控等工作情况开展的情况和实施力度也会影响者餐饮行业健康发展。而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这条涉及种植养殖、加工制造、储蓄物流、服务环境乃至舆论监管各个环节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而且消费者也应对食品安全有一个科学理智的消费观念。但是,现今餐饮行业发展过程也存在如下问题:首先,大部分中小型餐饮的管理服务传统老旧,并且缺乏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监督运营体系,所以给广大餐饮企业的融资和规模扩大带来阻碍,所以很多中小型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落于下风,在科学管理、监管体系、优质服务上输给大型企业;其次,中小型餐饮企业本身规模有限、资金来源渠道狭窄,争取不到更多的融资途径,价值店铺的租金费用上涨、员工工资和待遇要求不断提高,很多中小型餐饮企业濒临倒闭,给整个行业健康长远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最后,大部分的中小型企业眼光狭隘、只顾短期的利益。所以,很多企业走上了一条违背道德和法律的发展道路,对自家企业的食品卫生环境不够重视,甚至为了降低成本、谋取利益而生产销售过期有毒有害食品,因此也陷入了恶性发展的怪圈。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习惯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对饮食环境也有了很高的要求,不再像是过去单纯求“吃饱”,而是“吃好、吃出健康”。餐饮业进入门槛低并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业内竞争非常激烈。我们通过对上海中小型餐饮业现状的分析,找出并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对中小型企业发展方向和途径进行可行性的分析,为上海市餐饮业今后的发展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二、中国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发展历程

我国的食品安全政策从总体角度来看是缓慢而曲折的,历经沧桑和艰辛阻难的,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民众饮食健康、生命安全上不断努力和尝试,始终高度重视整个社会的食品卫生安全的问题。适应不同新形势的变化发展,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保证食品安全,我国始终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控和评估监测的管理体制、对我国餐饮行业健康发展不断做出努力。1958年1月中央人民政务院第167次会议批准的《卫生部关于全国卫生行政会议与第二届全国卫生会议的报告》中正式提出了“卫生监管制度”,明确提出了“重点推行卫生监督调度”。1958年我国又实施了放射卫生监督等等,基本形成了各级政府卫生机关领导下的,分别由各级卫生防疫站承担环境卫生、劳动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体系。此阶段的食品安全政策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大都规定明确,但缺乏国家强制力的保障。1966~1976年间是新中国历史上比较艰难的岁月,我国的食品卫生工作也没能逃过这一浩劫。因此,这段时间的食品卫生立法、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卫生检疫防疫工作几乎全面停顿,几乎没有任何进展。1978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历史的一个转折点,全党工作也由此转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我国的食品安全政策也由此迎来了它快速全面发展的春天。中国的食品安全政策发展首先是进行各项法规制度的完善并实现与国际接轨。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1982年以来,卫生监督工作的法律地位得到确认,卫生监督的内容和范围得到充实和扩展,卫生监督的手段和方式在原有的基础上增添了依法监督、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法律手段,总的来说,卫生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法制化和系统化的发展时期。1981年9月,中华医学会第一届全国食品卫生学术会议对《食品卫生法》的制定进行了专题讨论。1982年11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食品卫生法》,规定于1983年7月1日试行。《食品卫生法》是新中国第一部食品安全方面的专门法,也是中国食品安全方面的基本法。1985年12月1号颁布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试行)》。1990年首次全国卫生监督会议是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前奏,也是卫生监督史上的里程碑,当时提出了“强化行政法,监督检测合理分开,统一综合管理,建立新的卫生监督体系”的目标。1994年《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正式作为国家标准颁布,结束了我国食品安全评价工作长久以来没有标准的局面,使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在同一年内国家还颁布了179个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食品中铅限量卫生标准等国家卫生标准。1995年10月2日,卫生部组织召开国际卫生政策规划会议。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通过了经过修订的《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法的执法主体从卫生防疫站转变为卫生行政部门,这标志着国家开始强化卫生行政执法职能。1996年3月,卫生部为适应《食品卫生法》执法主体的转变,发布了《进一步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体制的通知》。这一文件旨在建立以食品卫生监督执法体制改革为龙头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体系。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各种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该项法律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并明确指出要将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依据。

三、研究中小型餐饮行业食品卫生安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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