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招远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散装食品安全监管

时间:2015-10-07 02:33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 点击:
鲁网烟台10月6日讯 (记者尹霞 通讯员隋广成 考玉娜) 为加强散装食品规范化管理,保证食品质量,扫除个别地方管理“盲区”。近日,招远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当中严格“把关设卡

  鲁网烟台10月6日讯 (记者尹霞 通讯员隋广成 考玉娜) 为加强散装食品规范化管理,保证食品质量,扫除个别地方管理“盲区”。近日,招远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当中严格“把关设卡”,狠抓流通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一是严把入场入市查验关。要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出租者按照新《食品安全法》要求,落实审查入场经营者主体资格、履行检查、报告等法定义务。散装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依法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散装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散装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是严把散装食品销售关。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域,防止交叉污染。裸装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销售人员操作时须带口罩、手套和帽子,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和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并提供专用工具、包装物。供消费者直接品尝的样品与销售的散装食品要有明显区分。销售散装食品必须在货架、货柜、容器、隔离设施、外包装等显著位置悬挂或张贴标签,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销售自制散装食品的,必须标明食品的名称、配料表、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等。

  三是严把监督检查关。招远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监督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不合格散装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经营者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经营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厉查处。

  为了保证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慎用塑料袋。目前市场、街头小店等各式各样的风味小吃吸引着众多消费者,一些经营者销售这些食品时,大多是用塑料袋套在碗上盛装,这样看似卫生,实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国家规定用于盛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塑料袋,原料必须符合食品级要求,且在产品最小销售单元上注明“QS”标志和“食品用”或“食品专用”等字样。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注意盛装食物的塑料袋是否符合标准。

  2、注意查看销售环境是否干净整洁。购买大包装食品拆装销售、糕点类食品散装以及现场加工制作销售的食品时,要仔细查看经营者是否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消毒、储存和温度调节等设施或设备,对于生产经营环境狭小、混乱,无法保障食品安全的场所,消费者要慎重选择。

  3、注意经营者操作是否规范。《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消费者在购买这些食品时,如发现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手套和帽子,或在佩戴手套的时候拿杂物等致使所售食品存在被交叉污染的不当行为,要慎重选购。

  4、注意查看食品标识是否完整。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包装容器外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消费者在购买上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标签标志,对于无标签的食品,或标签标志中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内容不齐全的食品,要慎重选购。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