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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食品安全,青海在行动

时间:2016-09-30 13:24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 点击:
确保食品安全,青海在行动

  青海新闻网讯 年味越来越浓了,民以食为天,自然准备丰盛的年饭就成为家家户户必不可少的乐事之一。而食以安为先,随着各种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断曝光,人们在选择食品时的忐忑也是可以理解的。关注食品安全问题,我省在这方面的情况如何?记者的调查显示,如今我省的食品监管体系建设逐渐趋于规范,监管手段科技含量不断提高,作为食品安全的一道屏障,在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方面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食品安全示范店”消费者的选择

  “一块块大大小小的食品安全政策公示牌、一个个张贴着各类安全检验合格的展板、一句句关于如何确保食品安全的温馨提示……这一切都让我觉得放心,我还是愿意在‘食品安全示范店’买东西。”张女士告诉记者。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据了解,我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由大型超市逐渐扩展到中小型超市、由市内延伸到农村牧区,切切实实为消费者能买到安全放心的商品,提供更多、更好的平台。自2011年至今,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1500户,使“食品安全示范店”遍布每一个乡镇、社区,使之成为带动食品经营户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文明经营的典型和样板,示范引领作用日益显现,为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保障食品消费安全奠定基础。

  抓好细节提供有效保障

  食品安全体现在超市经营的方方面面,比如细节的不断完备、让各种安全提示更有效等。也正是基于此,超市不仅用各类展牌将食品安全的各种小常识予以展板公示,更是从许多侧面确保消费者买得放心。

  西宁大十字百货商店有限公司乔副总经理告诉记者:“从人员培训、制作展牌等方面,不仅全面提升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更是系统改进了超市的食品安全措施。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台账制度,手续不全的食品不予接受,不能进入超市;自采食品,索要所有证照和检验手续;查验预包装食品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是否足量。销售中,严格把控到期和临期食品的保质期,遵循先进先出的商品销售原则,责任明确。超市现场加工食品供应商都是经过筛选有资质的正规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是亮照经营,加工食品含量成分予以公示。”

  记者发现,在超市的显著位置都设置了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在专柜上分栏显示出各类临近保质期食品的临近日期。

  监管效能构筑起安全屏障

  食品安全关乎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食品监管责任重于泰山,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和科学技术水平维系民生,已成为流通领域食品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

  2009年以来,省工商局增设了食品流通监督管理部门,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先后制定和印发了《关于在全省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中全面推行备案登记严格落实“两项制度”的通知》、《关于在全省食品经营户中规范落实“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两项制度的通知》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青海省工商局食品处李处长告诉记者:“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和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监督食品经营户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承诺书。从2008年开始,省工商局连续四年与省垣大型食品经营户签订了《食品流通安全目标责任书》,并通过专项考核,对各企业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以此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监督食品批发经营户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全省食品批发源头的监管,使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本做到了来源清、渠道正、去向明,食品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的自觉性有了大的提高,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以婴幼儿乳品、儿童食品、调味品、饮料和米、面、油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不断强化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2011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16次较为集中的大规模抽检,抽检各类食品5798个批次,并对经销不合格食品的经营者依法进行了查处。”

  如今,建章立制,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大密度监管,严防食品安全责任事件的发生;责任制落实,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源头治理,强化食品批发源头的监管;典型示范,使示范引领作用日益显现;抽样检验,严把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关,这一系列有效监管措施的落实到位,正从根本上竭力保障着我省的食品安全。 (作者:曹光 安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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