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方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399 更新时间:2011-11-10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方案
为贯彻《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11—2015)》,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2011—2015年期间,在全国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16000场,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建设成科普宣传工作长期有效的品牌和载体。 二、活动范围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本地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到社区、学校、农村、机关等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编写统一教材 国家局统一编写讲座教材,在活动网站发布,并供下载。各省(区、市)局可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编写讲座补充教材。两份教材均可作为大讲堂活动的讲座资料。国家局每年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讲座教材进行补充和更新,各省(区、市)局也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对讲座补充教材进行调整。オ (二)建设师资队伍 讲座师资队伍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及专家队伍共同组成。中国药学会负责组建国家级科普专家师资队伍,形成专家库,在活动网站向社会公布。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建本地的科普专家师资队伍,并负责培训与管理。如果下一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开展讲座活动中需要上级部门提供专家支持的,上级部门应全力给予支持。 (三)开展科普讲座 2011—2015年期间,每年举办3200场讲座,各省(区、市)局每年组织讲座不低于6场,各地(市)局每年组织讲座不低于2场,各县级局每年举办讲座不低于1场。在每年9月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期间,各地要集中组织开展讲座活动。 四、工作计划 (一)2011年,国家局将在8月10日前完成国家级科普专家库的建立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统一教材的编写,并在活动网站发布。 2012年—2015年期间,国家局每年将在3月底前完成专家库的调整及讲座教材的补充和更新,并在活动网站发布。 (二)各省(区、市)局应在2011年9月1日前制订本地的2011—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实施方案。 (三)2011年8月—2015年11月各省(区、市)局根据本地的活动实施方案,完成活动补充教材的编制、专家师资队伍建设,开展讲座活动。 (四)国家局将根据《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11—2015)检查评估方案》,组织开展对此项活动的检查评估。 五、组织管理 国家局委托中国药学会负责大讲堂活动的全程管理。活动管理办公室设在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 活动网站网址: 联系人:史伟 电 话:010-65660788转171 传 真:010-65661656 邮 箱:shiwei@cmei.org.cn 联系人:胡昊 电 话:010-88331020 传 真:010-88370904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郎家园18号恋日国际大厦403室(邮编100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