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佳丽)为近一步宣传新《食品安全法》,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提高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新《食品安全法》的认知程度,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制5000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法律知识告知书》在全市人流量大的地方及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等地发放。 《告知书》指出,从事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同时对机关、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及其他事业单位集中用餐食堂监管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说明,强调各单位要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告知书》中特别引用了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提供场所者要求的法律条款第六十一条,并对《食品安全法》的第一百二十三条里“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其他条件”的相关案例一一进行了例举,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场所提供者和集中用餐食堂开办单位应履行的法定义务。 该局在发放张贴《告知书》的同时,进行现场宣传讲解相关规定,接受群众咨询,发挥正确的舆论引导作用,营造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