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近年来,江苏省高邮市加快土地确权登记,搭建土地流转平台,丰富流转信息,从体制机制上为土地流转提供了保障。通过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深挖土地经营效益,土地流转速度加快,规模经营面积逐渐扩大。但在土地流转速度提高的同时,.. 近年来,江苏省高邮市加快土地确权登记,搭建土地流转平台,丰富流转信息,从体制机制上为土地流转提供了保障。通过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深挖土地经营效益,土地流转速度加快,规模经营面积逐渐扩大。但在土地流转速度提高的同时,土地流转质量仍有待提高,特别是土地流转规模与收益不成正比的矛盾较为突出。 高邮市临泽镇瓦港村村民姜金淦反映,2011年,他种了100亩田,一年收入6万多元。2013年以后,他又流转了100多亩田,但一年收入反倒降低了。他算了一笔账,2011年种100亩田,年收小麦700斤/亩、稻谷1100斤/亩,小麦价格为1元/斤、稻谷1.20元/斤,年收入2020元/亩,除去租金400元/亩以及种子、肥料、农药、收割费、灌溉费、人工成本等1000元/亩,年纯收入6.2万元。2014年,他流转200多亩田,年收小麦800斤/亩、稻谷1200斤/亩,小麦价格为1.15元/斤、稻谷1.40元/斤,年收入2444元/亩,除去租金1100元/亩以及种子、肥料、农药、收割费、灌溉费、人工成本等1100元/亩,年纯收入4.88万元。 高邮市汤庄镇沙埝村村民周大利,2011年流转了80多亩地,扣除各项费用,亩均收益800元,当年纯收入近6万元。而2013年流转田达到200亩,扣除各项费用,亩均收益只有500元,年纯收入10万元左右。他无奈地说:“种田面积扩大了2.5倍,但收入只提高了不到1倍。”究其原因,从他们的成本构成要素来分析种田收益的影响,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土地租金大幅上涨。3年前土地承包金每亩只有400元左右,现在达到1100元左右,涨幅达175%,而粮价仅上涨20%左右,而且种粮补贴归耕地出租人所有,导致承包人收入下降。 二是种植条件落后。现在大户种粮除收割、农田灌溉采用机械作业外,其他都需要劳动力,农村绝大部分青壮年外出务工,劳力难找且工价较高,随着种植面积增大,劳动力缺失,田间管理相对薄弱,导致产量不高,收入下降。 三是土地流转缺乏连贯性。不少种田大户土地转包、出租的时间较短,多数是一年一签合同。还有很多土地是在亲戚朋友间流转,不能起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的作用。这使土地流转的另一方无法长期规划土地经营,也不易采取培肥地力等一次性 投入长期发挥作用的耕作措施。 四是受自然条件影响。种粮大户无粮食烘干设备,收购季节遇到阴雨天气,收获的粮食达不到收购标准,种粮大户由于数量大,难以整理,只能选择比托市收购价低0.05~0.10元/斤的价格贱卖,导致丰产不丰收,收入大打折扣。 因此,要实现农民增收,需要落实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种粮大户在种植、收割、交售等环节遇到的困难,实现丰产丰收。 一是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由乡镇统一管理,根据所处地理条件的优劣,确订出租金上限,落实粮食种植补贴归承租人所有,以降低种粮大户的种植固定成本,增加种植户收入。 二是加大地方财政对粮食种植的补助。国家对粮食种植的补助是根据种植面积来实施的 ,带来的弊端是只要有田,就有补贴,给实际出售粮食的承租人没有实惠。在不 违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尽可能根据地方财政情况确定粮食销售价外补贴,农户可根据实际交售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数量拿取一定数量的补贴,这样可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国家粮食库存储备,在这方面江苏部分地区已经实行,效果明显。 三是加强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功能提升。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是助农增收的重要载体,提升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功能,在最大范围内解决种粮大户“卖粮难”的问题。加强危仓老库改造,提高粮食收储能力;利用粮食企业现有优势,扩建烘干设施,提高粮食整理能力。 四是转变粮食企业经营方式。 实施订单收购,指导农户优品种种植,实现优质优价。改变粮食收购方式,尽可能实现对种粮大户上门收购。延伸企业产业链,增加粮食生产附加值,确保种粮农民增收得以实现。 [:qianm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