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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项整治,消除隐患。监管部门密切配合,联合行动,抓住食品行业重点品种、热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学生营养餐和问题乳粉清缴,地沟油、瘦肉精、辣椒及其制品等一系列整治,查处了一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仅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检查整治农药饲料经营户1100户次、兽药经营户560户次、规模养殖场539个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90户次、食品经营户21300户、餐饮单位4100户次,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户128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个,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00余起。有力地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消除了许多食品安全隐患。 6、应急反应,快捷得当。在切实做好监管和整治工作的同时,未雨绸缪,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如卫生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唯一、快速应对”的原则,建立了食物中毒预警机制、三级报告网络和应急处置预案,在去年4月勉县等地发生的疑似与蛋奶质量相关的学生群体不适反应事件中,迅速进入应急反应程序,由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调动各级相关部门介入,及时查清了原因,妥善作了处置,维护了社会稳定。尽管事件原因不在我市,但市政府以此为戒,事后及时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专项大检查,有效杜绝了类似事件发生。 二、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保持着良好的食品安全记录,但与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 1、部分食品企业法律意识淡漠。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淡漠,诚信道德低下,目无法纪,唯利是图,生产、加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而且手段不断翻新。有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卫生环境恶劣,食品质量不能保障。 2、食品安全源头监管薄弱。个别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指标,对食品安全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严肃查处,对违法犯罪行为未能有力打击。个别监管人员玩忽职守,不作为甚至乱作为,致使有的食品企业有机可乘并铤而走险,肆意制售不安全食品。 3、一些环节监管职责不明。目前食品安全由多部门分段监管,市县(区)政府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总协调,但由于这一监管体制刚刚建立,存在着各监管部门工作衔接不紧密,有些职责不明确、不具体等问题,在实际监管中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同时存在,有时在发现问题后有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 4、监管配套规章滞后。食品监管工作需要的一些规章制度还存在空白。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需要地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予以配套,加以落实,比如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管理办法等。有的地方特色小吃还没有安全标准,有的同一种食品不同监管部门的标准不尽一致。 5、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差。由于食品安全监管涉及的部门多,大部分都单独设立自己的检测机构,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共享差,发挥效能不够。与此同时,由于经费有限,必需的高端设备无力投入,现场快速检测能力也不适应实际需要,导致我市食品安全总体检验检测能力不强。此外,各监管部门同时抽检,造成了重复检查,资源浪费,也增加了食品企业的负担。 6、监管力量严重不足。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点多面广线长,构成复杂。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食品监管部门普遍感到专业技术力量、管理工作人员、检验检测设备和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特别是基层和一线的监管力量非常薄弱,开展工作困难。 三、对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 1、加强行业自律,强化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安全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食品安全主要不是技术问题,而是食品企业缺乏道德、诚信和社会责任的问题。食品行业人人都是食品的创造者,也是食品的享受者。因此,必须首先加强食品企业及人员的道德诚信和法律法规教育,牢固树立“诚信至上、以质取胜、守法经营”的经营理念,将社会责任观念融入企业经营决策之中,主动承担起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其次是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桥梁纽带作用。通过行业公约、行内规范和从业承诺等方式,引导约束行业企业加强自律,促进行业良好风气的形成。三是建立食品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守法守信企业大力宣传褒扬,对问题食品和问题企业公开曝光,并列入“黑名单”,逐步健全守信受益、失信受罚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以信用为凭证的行业准入机制,使失信企业失去生存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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