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开始受理保健食品申报,并于同年12月12日公布了第一批由其批准的保健食品名单,标识方式为国产保健食品“国食健字G 四位年份代码 四位顺序号”及进口保健食品“国食健字J 四位年份代码 四位顺序号”的批准文号。如:国食健字G20050028,国食健字J20100012。 所有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在国内销售,都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标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这些批准文号均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网站上查询到,网址。无蓝帽子标识的,一律不能称为保健食品。 第四、怎样核实保健食品的真假信息? 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国食健字G”的保健食品的相关信息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保健食品→国产保健食品数据库中查询;批准文号为“卫进食健字”、“国食健字J”的保健食品的相关信息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数据库中查询;与上述批准文号不符或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未查询到的产品不是批准的保健食品。所查询到的信息内容应该与产品标签上的内容是一致的,不得对产品的主要成原料、功效成份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贮藏方法及注意事项做更改。 第五、如何正确选择和食用保健食品 1、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2、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可到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确认其合法性。 3、食用保健食品要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的选择,切忌盲目使用。 4、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将保健食品作为灵丹妙药。 5、食用保健食品应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 6、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 7、不能食用超过所标示有效期和变质的保健食品。 第六、保健品与药品的区别 1、使用目的不同:保健食品是用于调节机体机能,提高人体抵御疾病的能力,改善亚健康状态,降低疾病发生的风险,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2、保健食品按照规定的食用量食用,不能给人体带来任何急性、亚急性和慢性危害。药品可以有毒副作用和不良反应。 3、使用方法不同:保健食品仅口服使用,药品还可以注射、涂抹等方法。 4、使用时间不同:保健食品可以长期服用,药品有规定的使用期限。 5、可以使用的原料种类不同: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作为保健食品原料。 6、保健食品的作用不能以治疗为目的,主要是调节人体机能;而药品应当有明确的治疗目的以及相应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 注:以上资料来源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第七、一般食品和保健食品有什么区别? 一般食品和保健食品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共同点在于:作为保健食品或一般食品,首先必须是食品,必须具备食品的基本特征,即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和卫生要求。两者的主要区别有: 1、保健食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生理活性物质),能调节人体的机能,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而一般食品不强调特定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 2、保健食品是为特定人群而设计的,一般有特定的食用范围,而一般食品无特定的食用范围。 3、保健食品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注册,而一般食品无需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注册。 4、保健食品只具有某种或若干保健功能,不能为人体提供各种所需的营养素,更不能把保健食品作为各种营养素来源的主要途径。 5、保健食品的生产应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标准执行,食品的生产应当按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标准执行。两者的生产要求不一样,也就是说,保健食品是按照药品的标准生产,而食品(QS产品),是按照普通食品标准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