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巨大资金后,不少租赁者坦言在资金周转方面遇到困难。“银行如果不愿贷款,只能找社会人士融资,利息比较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租赁者说。 业内人士表示,解决土地流转的资金瓶颈,方可确保土地流转顺利畅通。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不仅有需求不足、交通不便、肥力差、山垄地难收拾等问题,还普遍存在流转后投资者资金支持不足、农村资金逆流城市、土地补贴不到位和社会保障缺乏等问题。 规划少: 规划费用高昂 技术人才缺乏 对于养殖基地或种植大户来说,或许只需基础设施的投入,而对于生态农业,或者想要发展成生态旅游基地的投入者来说,全景规划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没有专门的人员进行设计规划,整个基地只能按照自己所想,铺上水泥路就算完事了。”曾仲明说,事实上他们十分希望对基地进行整体规划,让基地看起来更加美观,不过这笔高额费用的投入,让他们望而却步。 有些农业种植大户则坦言,在事业发展的过程中,缺乏高素质的农业人才。蒋思红对此也很无奈,从投入花卉生产至今,基地只有他一个人负责研究新的花卉品种。 瓶颈篇 政策篇 各级政策支持 期待力度加大 国家: “三权分置”引导流转 据公开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普遍存在,截至2014年6月底,中国土地流转面积已经达到3.8亿亩,占全国耕地面积的28.8%,达到2008年土地流转面积的3.5倍。其中,各类专业大户达到367万户,还包括98万个合作社。 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被称为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该《意见》明确将土地经营权分离出来,对农村土地流转领域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了分类指导,明确指出:农村产权交易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地经营权为主,且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承包权。 去年11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指出,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 省级: 鼓励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为鼓励农村土地流转,省、市、县均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 市农业局经管站陈站长介绍,上个月底,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支持粮食产能区建设,对产能区内流转100亩以上从事水稻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从事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符合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条件的,优先安排;继续对承包耕地30亩以上种粮大户每亩给予30元以上的奖励,奖金从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增量中安排。 市级: 出台措施鼓励复耕防抛荒 市农业局种植业管理站郑站长介绍,日前,泉州市政府出台7条措施鼓励山垄田复耕,其中提到对利用抛荒山垄田开展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建设的经营主体,优先纳入省、市农业温室大棚建设补贴范围,市级财政补助项目起补面积降低为2亩,补助标准增加1倍,同时增加亩投资4000元的补助类型,给予每亩1000元的补助。以亩造价约2万元的温室大棚三(含肩型棚、拱型棚两种类型)为例,申请省级补贴的起补面积为20亩,每亩省级补贴为0.5万元,市级财政补助0.25万元。根据新的鼓励措施,今后市级财政补助的门槛降低,起补面积从20亩降至2亩,补助增加一倍,也就是从0.25万元增至0.5万元。其他类型的温室大棚和智能温控大棚同样受益。 县级: 落实补贴 引导连片流转 针对土地流转,我市各县(市、区)同样配套相应的补贴优惠政策。以南安为例,2011年,南安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意见》,对当年形成连片流转50亩以上(含50亩)的,或新一年在原流转土地周边新增连片流转20亩以上(含20亩)的,流转期限3年以上(含3年)并签订规范流转合同的原土地承包户和农业经营主体,由财政分别给予资金扶持:主动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或委托乡镇(街道)、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流转,一次性给予流出土地的原承包户每亩100元的资金补贴;流转土地用于种植粮油蔬菜等作物的生产单位或种植户,每亩给予一次性补贴100元;连片种植超级稻或脱毒马铃薯的,每亩一次性追加100元补贴;采用机耕、机插、机收等全程机械化耕作的,每亩一次性追加200元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