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食品药品宣教培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确保专业、学历和年龄结构合理。科学设置省、市、县级行政监管、稽查执法、技术监督人员配备条件,健全行政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确保监管队伍结构科学合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覆盖全省行政村(社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食安办〔2011〕17号),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分级分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和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开展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完善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核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专家库和专家咨询队伍。把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中小学教育地方课程,中小学生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每年确定阶段性宣传重点,充分利用各类媒介,深入开展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四、重点建设项目 (一)省级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项目。统筹设立省级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使其具备口岸检验检测资格,满足5—15年内全省及周边地区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检验和进口检验的需要,具备承担国家级、省级食品药品科技攻关项目研究能力和新产品研发能力。 (二)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装备和设备配备建设项目。按照新建机构、人员、职能调整情况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执法基本装备标准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监管和执法执勤用车、食品快速检验车、办公设备、执法服装等基本装备;参照国家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装备标准,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满足检验检测需要。提高监管执法队伍标准化水平,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机构每年更新基本执法装备的30%,确保2016年年底前装备配备实现全覆盖。 (三)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要求设计和行政事权划分,统筹食品药品安全业务需求,明确各级平台功能,分级建设由1个省级平台、18个市级平台和158个县级平台组成的食品药品平台系统,实现平台之间互通互联、数据共享、紧密耦合。各级监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和系统功能要求建设子系统,并延伸到信息使用终端。重点建设食品药品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应急指挥系统、举报投诉服务系统、电子追溯信息系统、行业征信系统等10个业务系统。到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平台基本建成。 (四)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按照监管体制改革要求和国家检验检测平台建设设计,在食品药品检测技术资源划转的基础上,整合全省区域内同类检测项目和检验检测资源,在全省统筹规划组建若干区域性、专业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承担本辖区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及周边地市食品、保健食品检验检测任务。到2016年,建立起定位明晰、布局合理、公正可信的检验检测服务体系。 (五)食药产品注册许可审评能力及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评价能力建设项目。在改革完善和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单位的基础上,强化监管技术支撑,逐年改造现有基础设施和设备,保障审评认证和不良反应监测业务需要;配置审评技术装备、不良反应监测预警设施设备和突发、群发药械不良事件应急处置及检测装备,重点加强基本药物、中药注射剂、高风险药品安全性评价和高风险医疗器械再评价。加强审评认证和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安全警戒能力建设。 (六)食品安全示范建设项目。实施示范创建工程,推进郑州市争创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组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单位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每年在全省创建2—3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辖市)、20个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100个食品安全示范街(市场)、200个食品安全示范生产企业、300个食品安全示范经营单位。 (七)宣教培训能力项目。制订教育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检验机构技术人员、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培训大纲,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充实师资力量,增加专业教学设备,建设电教化教室、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和事故应急模拟训练系统,提升培训能力,3年内将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轮训一遍。 五、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