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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药监管保障体系健全有力。落实党政同责的责任,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自上而下成立了主要领导任主任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将食药安全工作纳入对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实绩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压实责任开展示范创建。加大监管经费投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2016年全系统预算监管经费4819.78万元。 改善监管手段。加快推进基层食药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累计投入资金9297万元,为全市85个基层食药监管所解决了办公场所,配备了快速检测、办案取证等装备。聘请食药安全协管员1710名,市本级累计发放补贴380多万元。加强信息建设,开发了手机客户端“青城食药”APP,移动执法和掌上维权更便捷,市、旗县区、乡、村“四级”监管网络已经建成。自治区和呼市共建的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顺利通过了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监管能力不断增强。
嘉宾 焦鸿: 2017-04-17 15:25
(三)食安示范城市创建有序推进。2016年5月,呼和浩特市正式被列为全国第三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工作融入到建设“更具活力、更为美丽、更加和谐现代化首府”的战略部署当中,作为提升呼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有力抓手,分解创建任务,再次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杰翔亲自作动员部署,创建工作有序推进,顺利通过了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验收。 1.严管食品安全风险。加强从源头到生产流通环节的全程监管。检测蔬菜样品5843批次、畜产品6674批次、水产品350批次,合格率分别达到99%、100%、100%;活畜产地检疫91.62万头,屠宰检疫49.43万头,检出病害动物803头,全部无害化处理。 治理餐桌污染,完成9100家餐饮业量化等级评定,大型以上餐饮业和学校食堂100%完成了“明厨亮灶”工程。清理临时烧烤摊点1399处,发放食品摊贩备案证1721家。 2.提升食品安全环境。新建16个便民市场、108家大型肉菜批发市场和机械化定点屠宰企业和2个地区食品加工园区开始运营。多措并举,加强餐厨废弃物处置监管,与2100家餐饮业签订清运协议。产业和品牌培育明显提升,蔬菜产量达到53万吨,粮食产量达到137.8万吨。规模以上食品加工企业55家,培育上市企业8家、农产品驰名商标13个。开展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为21家试点食品企业办理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单。(四)市场监督抽检效能逐步增强。实行抽样、检验、问题产品后处理“三分离”模式,加大监督抽验力度,抽检效能逐渐增强。2016年全市完成食品抽验9345批次,完成药品抽验947批次,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药品172批次。全市完成食品快速检测6812批次。 (五)严惩重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日常检查更加科学,错时查、假日查更加有效,监管计划更加严密,风险防控更为精准,网格化、常态化、痕迹化、规范化 的“四化”执法更为严格。专项整治力度显著加大,重点问题逐步得到治理。2016年累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76次。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点548个,回收过期药品2038批次,价值67万元,全部无害化处理。整合执法力量,强化行刑衔接,打击违法犯罪,严惩重处成为治理常态。与公安机关联合办案10次,2起涉刑案件得到审判,并被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公安部评为优秀案例。2016年,全系统共查办案件1840件,集中销毁过期食品药品74461盒(箱),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六)推进“双五一监督”构建社会共治。创新“双五一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模式,努力构建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治理体系,群众满意度达71.7%,对呼和浩特市未来食品安全充满信心。具体概括为“横向五条线、纵向五个点、社会和媒体监督”。
嘉宾 焦鸿: 2017-04-17 15:30
横向五条线: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热线五条传播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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