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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治区、呼市广播、电视和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以及中国食品安全报、内蒙古日报、呼和浩特日报、实践杂志等多家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在线访谈等,有效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头条号、APP等新媒体和科普宣传站,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主题宣传,系列解读“一法一条例”等食药法律法规。2016年,主动公开食品抽检信息4238批次,处罚案件信息1399起,行政许可信息88期。畅通12331投诉举报热线,落实《举报奖励办法》,对22名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实施了奖励,不断扩大群众参与覆盖面。 纵向五个点:通报会、示范街(店)、公示栏、承诺书、户外公益五个面开展食药安全宣传教育。 严格执行食药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信息通报会,2016年累计召开新闻发布会13次,曝光典型案例130起。开展食药安全示范区、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创建示范街71条、示范店730家。在农村、学校、企业、社区 (村)等设置食药安全宣传公示栏,在显要位置张贴公告和承诺书,公布食药安全信息、热线电话,公示食药生产经营和餐饮业详细情况,接受公众咨询监督。广泛开展户外公益宣传,在市区14000辆公交车、出租车LED屏和楼宇1000多台电视以及火车站、飞机场、市区主要街道、路桥、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开展食药安全知识宣传。以“五进”为载体,深入120个社区、企业等开展240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提高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及时准确发布食品药品监督抽检、案件查处、行政审批和“黑名单”企业等信息,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群众、新闻媒体以及“电视问政”等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5件,满足各方的知情权,减少食品安全的顾虑,让公众放心消费。 虽然食药监管改革有创新,监管工作有提升,但距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距离公众的期盼还有差距。监管力量还很薄弱,检验手段相对落后,违法惩处还不足以形成震慑,监管工作面临的挑战还是比较多的。 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严”字当头,加强食药安全监管的统一性、专业性、权威性,把各项监管工作抓得紧而又紧、严而又严,努力让监管工作始终“跑”在风险前面,全力以赴维护好、保障好首府食品药品安全。
主持人: 2017-04-17 15:32 2017年,党的十九大召开,自治区成立70周年,呼和浩特重要活动比较多。作为首府的食药监管部门将采取哪些举措,确保全市各族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呢?
嘉宾 焦鸿: 2017-04-17 15:36
2017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为重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努力建设食品药品安全首府城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优异的成绩,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风险防控,健全食药安全监管体系。落实“两责”要求,建立完善“四品一械”监管责任清单,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全面推行“四化”监管模式、 “双随机一公开”和对企业监管的“月巡查、季例会、半述职、年评议”等制度。今年要对5%以上的药品零售企业组织“飞行检查”,发现非法渠道购销药行为的,一律撤销企业药品GSP证书。 加快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舆情监测预警与控制,周密制定食药安全应急预案和保障工作方案,确保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典活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万无一失。 (二)坚持问题导向,做好食药安全抽检监测。今年要确保完成4批次/千人的食品抽检任务,实现全市范围内各个环节、各类业态的全覆盖。要发挥快检筛查优势,突出高风险品种、高风险环节、高风险区域的监督抽检,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安全风险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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