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乡村社会调查大纲》中卷里“农业经营调查”就更为具体而细致,如第一类为普通农作物耕作的调查(五谷、蔬菜等)、第二类为果树及林业调查、第三类为家畜全部经营调查。而下卷之农民经济调查则更具体到他们日常开支与用度,如农民之劳工进款及各项庄稼与牲畜之盈亏、家庭工业、家庭生活一年用费、租佃制度、乡村借贷等。由普通而特殊,层层推进调查的具体化、精细化,使得乡村的改良与建设,有相当的依凭,而不是只凭参与者的善心与热情。因为不按科学的方法与规律来,善心与热情,往往会与实际效果南辕北辙,这是真正关心乡村建设人的不愿意看到的。 为了简洁明了,直观易解,冯锐在书中制作了大量的表格。上卷67个表格,中卷60个表格,下卷43表格,总共170个表格,并几百个问题,可谓巨细靡遗。若是做乡村的农民生活及经济调查,在我看来,其精细程度,至今没有人能超过。当然只不过有些调查,现在没有了,如红枪会之类。因此在我看来,《乡村社会调查大纲》不仅有指导作用,而且尚有一定的现实价值。在问题设计上,也可以从一些细微处,看出几十年社会变化的痕迹。在是书p32至33页里所夹的折叠式《家庭人口研究表》16目里,其中婚姻一项里有“妾数”、“娶妾原因”、教育一项里有“科举功名”、在全家人数一项里除了家属、雇佣、寄住外还有一项是奴婢,“有无发辫或是否缠足”单独作为一项罗列出来。以上所列之人事,在今日均成为陈迹,从中也可分析调查内容的变化,观察社会变迁。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业的根本,研究土地制度、政策,调查人均土地拥有量,都是民国研究农村经济学的人所看重的,这一点冯锐也不例外。我们以此来观察冯锐所做的调查模式,无论从表格还是内容上来看,到了何种精细的程度。在《地的调查》一表中,除了向例之农家姓名、村名、何种田场、问询的年月日之起止、调查人姓名、第几家外,其表格分为“何人的地”(自己的、当进的、租进的)、何等的地(上、中、下)、再为亩数、每亩值、总值(租进的尚有“每亩租价及交租方法和时期”)。但并不是有这样的表格,这样的调查就完备了,其附注值得注意的地方显示其对农村的了解与心思之细密。于地亩中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必须标明亩数与株数:一是荒地及荒山与坟基之亩数,二是屋基及晒场之亩数,晒场亦用于种植否,三是池塘及堤坝并路之亩数,四是普通树木的亩树及株数,五是果木树的亩树及株树。 鉴于四九年以前存在过长工(雇佣工)的情形,而且此与彼时的土地制度有相当的关联,再加上我的朋友徐星兄在拍关于长工的纪录片,因此我觉得对冯锐这个列表,做一个简单的分析,有相当之必要的。也可以从中看出他作为农业经济学家的经济学、社会学眼光。场主的长工调查(p365),其表格如下:场主的何人、现年几岁、原籍何处、家内共有几人靠他生活、家内共有几人能生活补助、识字吗?从前做何事(佃户、半佃户、田户、地主、佣工)?要谈清楚这些问题,场主的历史、场主并其租地方法、本佃户对于租地主有下列何种担任(添种树木、填辟道路、肥厚地力、修理提坝、疏浚塘济等)?经这样深细的调查,农村土地关系与经济形态,就可以有个比较清晰的了解。 但冯锐并未就此止步,他在“佃租制度”与“租田制度”的名目下,继续用表格和问题加以探讨。在“定租方法”、“纳租方法”(佃户与地主直接立契、中间人担保、转租)、“租地期限”(期限因田地不同而不同、因纳租方法而不同、因定租方法不同而不同)、“地主与田主之关系”(租价是否公平、地主与田主是否有感情、地主与田主是否认识)、“中间人”等项下做调查。这说明土地制度及租佃关系的复杂性,使得诸项相关的约定,处于很不相同的动态变化中,这是个不轻松的调查细活儿。 对乡村诸多事项的调查,除了土地制度与农业经济之关系外,那就是文盲与半文盲的数目,是一个重要的关节点。因为文盲与半文盲获取知识与信息的能力弱,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伤害非常大,阻碍其人生的上升空间。在冯锐写作《乡村社会调查大纲》的同时,有很多他的同行同事,都在做这方面的研究,如康奈尔大学的乡村教育博士傅葆琛1930年5月份在《教育与民众》杂志上发表了《文盲与非文盲的研究》。在这篇有分量的文章里,傅葆琛提及了美国中央调查局和陆军测验之对于文盲的认定,彼时美国国会认定,凡无读写能力尽公民义务的以及凡不能读美国宪法的,都可视作文盲。揆诸现实,傅觉得照搬美国标准嫌太高,但他说“文盲是国家进步的一个大障碍,文盲多的国家必定愚民多,愚民多的国家,必定没有好政府。也绝没有真正共和的政府”(陈侠、傅启群编《傅葆琛教育论著选》p117,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这与冯锐对文盲半文盲的认知,所生发的于中国民众公共生活之影响的旨趣是相侔的。 |